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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胜利召开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1日作者:宜昌市律协
2009-7-6
7月3日,宜昌市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在长城宾馆隆重召开。省司法厅刘建国副巡视员、省律师协会张粒会长、市政府王宏强副市长出席开幕式并做了重要讲话。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国平出席闭幕式并做重要讲话。
会上,首先由市司法局局长邹志坚同志代表市司法局致辞。刘建国副巡视员、张粒会长分别代表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作了讲话,他(她)们分别对宜昌市第三次律师代表大会的顺利召开表示了热烈的祝贺,对宜昌市律师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宜昌市三届律协理事会的工作及全市律师工作表示了衷心的祝愿。
王宏强在讲话中对全市广大律师提出了要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持主动服务大局、始终致力于正确履行职责及始终恪守律师职业道德等四点要求。王宏强强调,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律师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来推进,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律师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保障性问题,为实现我市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证;要在党员律师中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大力支持律师协会依照章程开展各项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律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蒋国平指出,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律师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全市广大律师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依法开展法律服务,为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对于今后的律师工作,蒋国平要求一是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二是按照“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总要求,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三是进一步完善律师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律师协会的自律管理作用。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律师协会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市律师协会二届理事会财务报告》,修改了《宜昌市律师协会章程》。会议选举产生了三届律师协会理事、常务理事、监事、监事长及会长、副会长,邹志坚当选为宜昌市第三届律协会会长,李文锋、刘钢、彭光耀、宋志武、刘龙菊、何昌林当选为副会长,潘家华当选为监事长。
市人大艾苍松副主任,市政府、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部门相关领导出席了会议。